謝長廷控誣陷 歐鴻煉免賠定讞
前外交部長歐鴻煉遭駐日代表謝長廷提告求償80萬,高院判歐免賠定讞。圖爲歐鴻煉參加國民黨立委舉辦「蘇啓誠之死誰在說謊?謝長廷必須回臺說清楚!」記者會。(本報資料照片)
前外交部長歐鴻煉2019年在廣播節目指稱,駐日代表謝長廷逼死前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啓誠,爲了脫罪及卸責,還說蘇有憂鬱症自殺;謝提告求償80萬元;一審判歐須賠償30萬元,二審認爲這是可受公評之事,且歐有合理憑據確信真實,改判免賠定讞。
罕見外交官告前外長
這起罕見的現任外交官告前外交部長的案件,起因2018年「燕子」颱風侵襲日本,導致多名臺灣旅客滯留關西國際機場引發紛擾,事後前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啓誠輕生;隔年1月,歐鴻煉參加廣播節目針對這起事件發表個人看法,卻因此惹上官司。
歐鴻煉說,大概因外界指責謝長廷,逼死了蘇啓誠,所以謝爲了卸罪、脫罪,就說蘇有憂鬱症所以自殺。「對一個往生的人,這樣子的羞辱,還有在生的家人,也是一個重大的羞辱啊」。
謝長廷澄清他從未說過「蘇有憂鬱症所以自殺」,但謝不滿歐的言論讓網友留下「天理昭昭!謝長廷等着吧」、「惡劣的謝代表」,侵害其名譽權,提告求償80萬元。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時,歐鴻煉主張他合理相信蘇啓誠妻子所述而爲善意發表,認爲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爲適當評論,不論真僞,都是憲法保障的意見自由,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承審法官饒金鳳認爲,歐只聽到蘇妻說「謝說蘇有憂鬱症所以自殺」,而她所轉述的內容是聽聞,以歐長期在外交部任職的經歷,自有查證管道,認定歐未盡合理查證即發表言論,判賠30萬元。
蘇妻曾懇請勿傷家屬
歐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審判長周祖民、陪席法官馬傲霜、受命法官鄭威莉審理本案。合議庭認爲,2018年發生關西國際機場及蘇啓誠輕生事件時,謝爲我駐日代表,因此謝是否爲了卸責、脫罪,曾說蘇有憂鬱症所以自殺一事,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合議庭指出,歐曾打電話給蘇妻,她說「聽聞外交部關心人士告知,謝在部內聲稱蘇有憂鬱症」,她寫給歐的信函也有同樣的記載,且她與當時的外交部長吳釗燮面談時,也曾懇請對方管好謝長廷嘴巴,不要再出言傷害家屬,因此認定歐有合理憑據使其確信此事爲真實,改判歐免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