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女自囚悲錄「性侵告白」!父麻吉騙出遊...棉被蓋臉

女童返家後向爸爸哭訴遭到性侵,事後還將過程錄音下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臺南報導

男子阿義化名)帶着好友小學五年級的女兒婷婷(化名)出遊後,再將她帶回自己的租屋處命洗澡、棉被蓋臉,性侵得逞。婷婷事後崩潰向爸爸哭訴,阿義惡行曝光。臺南高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阿義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阿義2018年4月間向婷父佯稱,要帶婷婷去找他女友一同出遊,婷父不疑有他答應後,阿義就將婷婷帶離住處,先騎車載她去臺南市文化中心、鹿耳門等地遊玩,同日下午8時許,再將婷婷載回自己租屋處。

一進到房間,阿義便以婷婷身體異味爲由,要求她先進浴室洗澡,婷婷乖乖照做洗澡出來,阿義禁止她着衣、命她躺牀上棉被蓋臉,進而猥褻性侵。

平時不太與爸爸說話的婷婷,當天返家後竟急着找爸爸,婷婷父親的同居女友直覺狀況。婷婷哭訴表示,在阿義家睡覺時下體有很多溼溼、怪怪的東西,她痛了2、3次。婷父起初難以相信好友是狼,不過見女兒邊講邊哭,趕緊帶她至醫院驗傷。

事後婷父因擔心女兒想不開,還給了一隻手機讓她玩,而婷婷也趁獨自一人的時候,將自己關在房內遭性侵經過口述錄下,這個錄音檔也意外成爲阿義性侵犯行的證據之一。

臺南高分院審理時,阿義辯稱沒有對婷婷強制性交、猥褻,本案是被婷父陷害,還說會叫婷婷去洗澡,是因爲她有狐臭。不過法官勘驗相關證據,發現婷婷到醫院驗傷時陰部確實有擦挫傷,且她案發後情緒低落,都將自己關在房內,審結不採信阿義說詞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偷偷分享少女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