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揪人妻摩鐵啪啪瞎扯「在辦公」 法官一句話打臉

李男汽車旅館隱密性高適合談公事法官反駁。(汽車旅館示意圖/Shutterstock)

前(2019)年7月3日晚上,李姓男子陳姓女子因開車赴汽車旅館獨處,被徵信社調查發現,女方丈夫洪姓男子獲知趕緊到場報警抓姦,求償30萬元,事後即使李男辯稱兩人只是因摩鐵隱密性高去「修改工作文件」,法官仍不採信,並列舉許多知名成年男女私約摩鐵不外乎爲發生性行爲案例,判李男須賠洪12萬元,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內容,工作認識的李男與陳女,前(2019)年7月3日晚上前往高雄鳳山區某汽車旅館密會2小時,被女方丈夫洪男委託的徵信社直擊,洪男因此趕赴現場報警,並提告妨害家庭,不過通姦已除罪化,洪男遂以李男侵害配偶權,提民事求償30萬元。

只是李男隨即喊冤,指洪男生性多疑,長期懷疑妻子出軌、跟蹤尾隨,才導致他們難以在公開場合碰面,進而選擇私密的摩鐵「辦公」,一同修改文件、吃晚餐。又前年5月31日起,雙方多次被徵信社拍到街頭牽手、摟腰、擁抱或接吻等動作純屬李男因陳女身體不適,出手攙扶、協助的「禮貌性」行爲。

對此高雄簡易庭認爲,這些年公衆人物出軌新聞層出不窮,而且幾乎都會單獨在摩鐵碰面,由此可見,汽車旅館讓人想入非非,幾乎快與「發生性行爲」劃上等號,況且想秘密談公事,明明可以挑隱蔽性更高的辦公室,他們卻選在車庫房間相連的汽車旅館,明顯不合理,因此不採信李男說法。

又李男與陳女公開場合摟腰、嘴對嘴脣行爲,早已超過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法官認爲他們交往屬實,但考量陳女出軌前就與洪男性生活、相處不睦,婚姻觸礁不能全歸咎李男介入,因此最後判李男賠償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