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抽驗非木質手杖 逾6成不安全

因應人口老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召開「公佈市售非木質手杖檢測及查覈結果」記者會。

消保處消保官莊惠媛說,共計抽驗14件非木質手杖,除了檢驗標示,也抽驗攸關使用安全的材質,檢驗內容共6項。

與會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科長陳榮富說明,包含手杖調整長度時,每次不得超過25公釐,以免變動過大;調整長度處會有材質重疊設計,必須有65公釐以上,以利手杖穩定性。

陳榮富說,手杖握的直徑必須有30公釐以上;杖端觸地的膠頭必須有2公釐以上深度的溝痕,以利防滑;整體手杖重量要輕於700公克;最後是要通過靜態負載試驗,以及反覆負載試驗50萬次,確保耐久性。

莊惠媛說,其中標示不合格的4件,違反商品標示法,限期不改正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品質不合規定多達9件(佔64%),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限期不改正罰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說,9件品質不合規定的手杖中有4件不合格,其中3件商品不合格項目有2項,另1件則多達3項。

唯一一件不合格項目高達3項的商品售價新臺幣2599元,2項不合格的產品還出現知名品牌歐都納,售價1350元,都非平價商品。

莊惠媛說,標檢局過去抽驗過幾次手杖,品質合格狀況也不佳。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說,因此標檢局於去年8月1日將手杖列入應施檢驗項目。

王德明說,應施檢驗商品則須符合商品檢驗法規定,標示不合格罰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品質不合規定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無改正期。

不過莊惠媛說,隨機購樣時發現,只買到1件是去年8月1日之後上市的手杖,此件標示與品質都合格。

莊惠媛進一步說明,一般人會以爲衛生福利部主管的第一等級醫療手杖比較優質,但其實這次抽驗由經濟部主管一般商品手杖的檢驗管理較嚴格,已請經濟部邀衛福部研議以同等級品管第一等級醫療手杖,改善現有問題。王德明則建議,選購時應首先挑選具有商品檢驗標章的產品,較爲安全。105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