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桶裝瓦斯要注意!消保處抽查6家貓空餐廳4家不合格
消保處近期抽查45家餐廳及6家自助洗衣店抽查,其中包括6家在貓空的餐廳,而有使用串聯瓦斯的4家桶裝瓦斯使用上均有缺失。(林良齊攝)
依消防法規規定,使用桶裝瓦斯應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防止傾倒措施、每月自行檢查至少1次、嚴禁火標示及滅火器等,消保處近期抽查45家餐廳及6家自助洗衣店抽查,其中包括6家在貓空的餐廳,而有使用串聯瓦斯的4家桶裝瓦斯使用上均有缺失,最重可處業者及供氣業者10萬元。
據消保處抽查統計,其中違規最多爲「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不合格達8家;「防止傾倒措施」不合格達7家;「每月自行檢查至少1次」不合格達7家;「嚴禁煙火標示及滅火器」不合格達6家;「標示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不合格達3家;「防止日光直射措施」不合格達2家。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王志宏表示,國內天然氣設置未完全普及,許多消費者及業者使用桶裝瓦斯,而先前在其他查覈時發現桶裝瓦斯串接不合格率偏高,因此進行此次查覈,查覈時發現部分業者雖然有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但用塑膠套包着等可能會感應不到漏氣等。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說,此次稽查臺北市文山區貓空6家業者中,其中4家使用串接瓦斯,全數均有缺失,「臺北市政府應好好輔導」;除了業者應符合消防相關規定外,依2019年修正的消防法,供氣的業者發現如未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等違規也不得供氣。
內政部消防署官員表示,目前已開立舉發單,後續會請縣市政府依消防法開罰2萬至10萬元罰鍰;供氣業者如發現容器置地下室、無嚴禁火標示或滅火器、使用或備用容器未直立放置或未有防止傾倒固定措施或未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等也不得供氣,一樣會處2萬至1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