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免錢牢飯 無業男披薩店縱火遭逮
劉姓男子涉嫌縱火,燒燬一家披薩店,目的竟是爲了吃牢飯。(馬瑞君攝)
41歲劉姓男子,因失業又居無定所,異想天開想犯罪入獄吃免錢牢飯,今天凌晨到復興路一家手工披薩店縱火,被依現行犯逮捕。
市警三分局勤工派出所今天凌晨近3時許,接獲消防隊勤指中心轉報案,在南區復興路一家窯烤披薩店發生火警,現場據先行到達的消防隊員告知警方,消防車輛抵達案發現場時,見一名男子還在丟擲物品縱火。
消防隊員立即以縱火現行犯壓制該名男子,會同警方逮人,現場查扣作案用之紅色塑膠袋、藍色塑膠桶、透明塑膠罐,幸好未造成人員傷亡。
警方將該男子帶回派出所訊問,查出他的身分是41歲劉姓男子,「爲什麼要縱火?」劉男都閉口不答,只說與店家並不認識,但是用汽油點火犯案。
整個訊問過程中,劉男表現鎮靜及不時詭異傻笑,警方直覺其行徑詭異,經酒測未測出有酒精反應。
承辦警員試着安撫劉男情緒,讓他卸下心房再與他閒聊,劉男才說,因居無住所且加上無工作,真的覺得生活很累,所以想進入監牢吃牢飯,至少有一個可以遮風避雨的地方。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