摻雜羽毛糞便製成食用鴨血 董座遭判2年半罰近億元

雙鵬公司負責人彭光諡(左)販賣含有禽鳥糞便、羽毛的黑心鴨血,遭最高法院判刑2年6月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曾供應全臺7成鴨血製品的「雙鵬股份有限公司」,將沾有禽鳥糞便、羽毛的飼料用污染禽血,加入鴨血、豬血糕等火鍋料,供應全臺700多家火鍋店、知名餐飲業,大賺黑心錢、獲利近億元。臺中地檢署2015年提起公訴,歷經7年審理,最高法院日前審結,將雙鵬負責人彭光諡(改名彭大展)、總經理胡木生兩人各重判2年6月、2年2月徒刑,兩人將發監執行,經理林建志則判處1年3月、緩刑4年,全案定讞,至於罰金和沒收金額則高達9769萬餘元。

雙鵬公司2010年曾被新北市衛生局驗出防腐劑超標,開罰3萬元,2013年新北市衛生局前往雙鵬公司樹林區工廠稽查,業者告知上游提供的貨源並非100%純鴨血,衛生局要求雙鵬給下游廠商的出貨憑證或單據上,必須註明是「水血」非純鴨血,雙鵬遂依規定標示,2014年抽驗食品添加物及防腐劑含量也符合規定,眼見雙鵬的黑心鴨血就要被遮掩成功,還好有離職員工「正義哥」在2015年提出檢舉,讓黑心鴨血露出馬腳。

本刊調查,當時離職員工「正義哥」檢舉指出,雙鵬以旗下飼料行名義向屠宰場購買大量供飼料用的雞血後,混充鴨血原料摻入食用鴨血中,而雙鵬在運送血水中,爲了防止血水不凝固,疑似添加不明藥劑。

檢警2015年2月11日晚間9點半發動搜索,前往雙鵬在臺中烏日廠區搜索時,還逮到員工疑似正在燒燬帳冊等資料,檢方認爲事不宜遲,隔天上午8點馬不停蹄趕到負責混合禽血的新北市樹林區的廠房搜索,3月3日再到屏東廠房搜索,順利查扣相關帳冊等罪證。送請衛生機關驗出雙鵬在禽血內添加的是「焦磷酸」、「多磷酸鈉」等藥劑,發現這些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劑,目的是要暫緩禽血凝固,基本上沒有問題,眼看黑心鴨血的線索就要斷了。

臺中地檢署偵辦黑心鴨血案,新北市衛生局配合到雙鵬公司查封成品。(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報系資料照)

還好檢警機警發現,雙鵬從全臺各地共9家屠宰場收購回來的雞血和鴨血,混有禽類排泄物、屠體羽毛,都是隻能作爲飼料或有機肥料之原料,而且現場環境不佳,未經過衛生處理,屠宰過程已遭受屠體羽毛、排泄物污染,依《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不得作爲供人食用之食品。但雙鵬竟將這些飼料和肥料等級的雞血、鴨血,處理後當成食品級的鴨血,透過通路賣給餐飲業,最後統統進到消費者的肚子。

檢方調查時,當時40歲的彭光諡還辯稱禽血經過高溫殺菌、可食用,遭時任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吳宇軒質疑:「沾雞屎的雞血,未經衛生處理可食用嗎?那牛糞拿去高溫殺菌可食用嗎?」讓彭光諡爲之語塞。吳宇軒認爲,彭男不但未按照規定製作食物,還毫無悔意,矢口否認犯行,並在檢警人員到公司搜索時,與會計彭於嫣燒燬部分帳冊,企圖湮滅證據,因此依涉犯《刑法》詐欺罪、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罪,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販賣攙僞或假冒食品罪起訴。

歷審法院痛批彭光諡等被告,身爲食品企業經營者卻罔顧社會責任,明知屠宰場廢棄物的雞血在收集過程中,有羽毛掉落、糞便溢流等污染,合約也已載明僅能供作飼料,仍加工製造成水血(混有鴨血、雞血等家禽血液)產品,再對外販售給下游店家或廠商,合計多達7百多家,銷售金額高達9千餘萬元。

法官認爲彭光諡等被告,罔顧黑心鴨血對消費者身體健康造成潛在性危險,事後仍避重就輕、毫無悔意,因此判處徒刑並沒收不法所得共8269萬餘元,加上先前已判決確定的罰金1500萬元,罰金和沒收款項高達9769萬餘元,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新北市衛生局到雙鵬公司樹林廠稽查,發現大批不能供人食用的禽血半成品,令人怵目驚心。(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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