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週偵結 柯文哲寄信辭黨主席

檢方昨提訊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右)、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作案情最後確認,另約談民衆黨臺北市議員陳宥丞作證,全案下週偵結。記者曾吉鬆/攝影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等案遭羈押禁見,日前遞狀聲請解除禁止通信處分,臺北地方法院昨天證實,柯文哲是要寄黨主席辭職信給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並已裁準;檢方昨持續提訊柯文哲、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作案情最後確認,另約談民衆黨臺北市議員陳宥丞作證,全案下週偵結。

柯文哲本月十六日遞狀請求法官「准許寄送文件」,聲請事由實務上少見,法官發函給檢方徵詢意見後,證實准許柯文哲自獄中寄文書給周榆修,裁定書主文是「柯文哲如附件所示之聲明,得交付臺灣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

裁定指出,柯文哲擬具民衆黨主席的辭職聲明,經審酌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相關,純是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檢察官禁止柯接見通信的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

裁定說,依據臺灣民衆黨網頁下載之「臺灣民衆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的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的程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

裁定指出,柯文哲聲請准許解除辭民衆黨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效力,屬合法且有效的行爲。

法官昨天傳真裁定主文、辭職聲明給臺北看守所交由柯文哲簽收,即可「自由」寄出聲明。

民衆黨表示,尚未收到文件,並反嗆北院無權自行判定柯文哲辭職生效,民衆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今將開會討論。

據律師轉述,柯文哲在聲明中表示,辭職自送達周榆修起生效,並強調不可讓冗長的法律程序,干擾臺灣民衆黨發展,他早已提出辭職黨主席,但檢察官不同意,拖延至今,這次直接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接到正式文件後,儘速辦理黨主席改選。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如果柯文哲真的要離開黨主席這個位置,要經過中央委員會、中評會討論,並不是由北檢、北院出來幫民衆黨解釋,目前黨內傾向強力慰留柯文哲繼續擔任黨主席,「請他繼續請假就好」。

柯案牽動藍白合作走向,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說,柯文哲遭羈押禁見至今近四個月,藍白在立院的在野合作監督並沒有受到影響,柯文哲請辭黨主席,法院也裁準「暫時」解除禁止通信的限制,也暫時不會對在野黨的議事合作有太大的影響,觀察重點是民衆黨未來黨主席由誰擔任?是繼續選擇站在在野的立場共同監督執政黨?還是另有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