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柯文哲辭黨主席!北院裁準「聲明書交給周榆修」

▲被羈押禁見至今的柯文哲,聲請解除禁止通信,目的是寄出辭任臺灣民衆黨主席的聲明書,臺北地院今(20日)裁準。(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灣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容積率等案、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從今年(2024年)9月5日被羈押禁見至今,柯日前向臺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目的是把辭任民衆黨主席一職的聲明書寄給民衆黨,臺北地院今(20日)裁準柯將這份辭職聲明書交付給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

北院裁定指出,柯文哲本件聲請所擬具臺灣民衆黨黨主席之辭職聲明,經審酌其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相關,純系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柯文哲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

其次,依據臺灣民衆黨網頁下載之《臺灣民衆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柯文哲聲請准許解除禁止通信、將其辭任民衆黨黨主席之聲明書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爲。

換言之,准許柯文哲將辭任黨主席聲明書交付臺灣民衆黨秘書長,在聲明書交付民衆黨時,即生辭任黨主席職務之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爲,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則柯文哲之聲請爲有理由,應予准許。

柯文哲是在本週一(16日),透過律師遞狀向北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消息傳出後,外界起初猜測柯想念妻子陳佩琪或親人,也有人擔心有無勾串滅證之虞,因全案仍在偵查階段,法官徵詢檢方意見後,今做出裁定,僅限柯將辭任民衆黨主席一職的聲明書,交付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不含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