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全面取消?官媒一錘定音,3大“新權益”業主要提前知曉
一直以來,很多小區的居民和物業之間的矛盾不斷。居民要求取消物業公司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而部分小區的居民之所以要求取消物業公司,總結下來有幾個原因:1、物業公司只收費不盡責;2、亂收服務費,並沒有明確的收費標準;3、物業公司擅自侵佔公共區域經營收益。
而一些物業公司也有自己的抱怨,部分業主長期拖欠物業管理費,影響物業的工作進度…
而對於全面取消物業公司的呼聲,有中央媒體也曾以30字表達了其立場。另外,業主也將迎來3大“新權益”。
01、物業存在的諸多問題
自實行商品房制度以來,我國的物業管理行業已經走過了二十個春夏秋冬。而物業的存在也應該是盡職盡責爲業主提供優質服務。
然而部分物業公司卻逐漸偏離了本應堅持的服務理念。比如有的物業公司缺乏契約精神,只收錢不幹活;還有的物業管理人員強硬的態度,甚至以管理者自居,藐視業主的感受。
這些矛盾已變得越來越普遍,令業主們不滿,也導致一些取消物業的呼聲也愈發高漲。
02、新規三大權益實施
面對全面取消物業公司的呼聲,有中央媒體曾以30字表達了其立場:“在沒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務方式之前,物業仍有其存在的價值和必要”。這也意味着,至少在未來較長的一段時間內,物業公司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另外,爲保障居民的切身利益,國家針對物業問題也出臺了的一系列“新規”,最備受關注的最新版《民法典》中也明確了業主三大權益:
①業主有權申請替換物業公司。
這一新規也給那些責任心低、服務質量不足的不良物業公司敲響了警鐘。
②公共區域內的消耗
過去像小區公共服務區域的電費、水費等都要向業主們另外收取。包括小區內部的路燈、沖洗垃圾,以及打掃衛生時用的水費等。
從2024年開始,這些費用都統統納入物業費之列,由物業公司來承擔,業主們則無需再另外支付這筆費用了。
③公共區域的收益,應歸全體業主
過去公共區域的經營收益,比如小區電梯裡的廣告收入、出租車位的停車費、公用房子的出租收入,小區業主們幾乎都不知情,讓業主們覺得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
但是從2024年開始,物業公司獲得的公共區域經營收益,就需要定期公示,並且按份額分配給業主,或者這些收益用於補足公共維修基金。
④物業公司必須每年向業主公佈一次收入支出表
這一新規既保證了物業公司的財務透明度,同時,也爲居住者提供額外的法律手段來捍衛自己的權益,業主從此可以通過這張表格對物業公司有更深的瞭解,並適時監督他們的行爲是否符合規定。
03、物業能否全面取消?
對此,官媒如是說:
新華社指出,需要通過制度和規則來限制物業,化解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對“黑中介”、“黑物業”等不法行爲進行整治。
意味着,未來一段時間,物業公司還有存在的必要。這也是從多個方面考慮的結果。
1.全面取消物業不利於就業市場的穩定。
2.物業公司更具備專業管理小區運營經驗,小區自管難以擔當大任,反而會影響業主居住質量。
當然,對於確實質量不足的物業公司,業主也有權替換,但是要選到一優質的物業,也需要掌握一些技巧:
1、看小區保安。如果是保安大爺,那小區的安全程度就有待商榷。
2、看小區綠化。常年整齊舒適的小區綠化環境,既能提高居住者的舒適度,也體現了物業的服務意識更高。
3、看電梯記錄。電梯關乎到出行安全,經常檢查和及時維修維護,爲居住者的出行保駕護航,同時也體現了物業公司的安全意識和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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