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盈主張成立主權基金…央行對此持開放態度 但不宜動用外匯存底

央行認爲不宜動用外匯存底投入主權基金,但對政府另立專法成立主權財富基金持開放態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昨天在電視政見發表會上主張成立主權基金,讓政府有能力照顧人民,主權基金將100%投資海外基金,透過資產配置,追求7%至8%的低風險報酬,獲利會比現在中央銀行的投資收益爲佳。對於設立主權財富基金的倡議,央行曾表示持開放立場,但強調不適合透過修改央行法來促成主權財富基金的設立。

央行向來反對動用外匯存底成立主權財富基金,立法委員今年曾提案修正《中央銀行法》,動用10%外匯存底成立主權財富基金,央行書面報告指出,各國主權財富基金是由政府主導成立,不是央行主導成立;主權財富基金的投資目的與外匯存底不同,也不符合央行促進金融穩定的經營目標。

設立主權財富基金的已開發國家,多另以專法規範,而不是以央行法來規範主權財富基金的設立,例如韓國的「韓國投資公司法」、挪威的「政府退休基金法」;新加坡的主權財富基金是依公司法設立,爲「政府公司」,董事任免及預決算由憲法規定。

央行對於主權財富基金的設立持正向、開放態度,但認爲不能無償撥用外匯存底,外匯存底是央行資產的重要構成項目,對應民間部門持有的新臺幣、金融機構的轉存款、央行的NCD(可轉讓定期存單)等負債項目,因此在新臺幣負債沒有減少的情況下,不應該無償撥用外匯存底給政府獨資的投資公司。

央行認爲,如果政府要設立主權財富基金,應該另籌財源,可以編列預算或是發行公債等得新臺幣後,再到外匯市場購買外匯做投資。

而且主權基金的投資,也可能出現虧損,一旦央行投資虧損,恐怕很難向社會大衆交待。央行總裁楊金龍日前在立法院財委會的答詢中指出,新加坡主權基金之一淡馬錫基金投資虛擬貨幣虧損57億元,若類似狀況發生在臺灣,恐不易向社會交待。

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表示,外匯存底的運用要謹慎,因爲外匯存底不是中央銀行的錢,只是由中央銀行代爲保管,一般人拿美金或其他外幣跟央行換來新臺幣,應該要保障他們隨時可換回美金等外幣,尤其是外資匯入美元,換新臺幣投資臺股,一旦外資發現央行的外匯存底,被挪用去成立主權基金,大概會不敢來臺灣投資,就怕手上的新臺幣無法換回美元匯出。

央行外匯存底至11月底爲5675.17億美元,月增64.38億美元,根據統計,外資持有國內股票及債券按當日市價計算,連同新臺幣存款餘額共折計6051億美元,約當外匯存底的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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