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發佈房票3.0版 房票使用期限延長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近日,在總結前兩版房票政策經驗後,無錫正式發佈並實施《關於全面加強我市市區房屋徵收房票補償安置工作的意見》,新房票政策在使用期、額外補貼、通用範圍等方面有了新規範。

對比前兩版政策,“房票3.0”延長了房票使用期限。據悉,房票自開具之日起有效期爲一年。在有效期內不得提現、轉讓、抵押、贈與,不計利息。同時,爲給予房票使用人更多靈活自主選擇權,到期後可以向房票核發人申請延期一次,時限爲一年,保障房票使用人可以根據房地產開發進度情況,合理選擇購房。

“房票3.0”額外增加購房補貼。市民使用房票購買新建商品房,購房所在區按照購房使用房票金額給予5%的基礎購房補貼。爲鼓勵被徵收人選擇使用房票進行補償安置結算,由房屋所在區階梯式給予額外補貼。此外,在6個月內、7至12個月內使用房票購房,房屋徵收地還將額外給予2%、1%的補貼,在延長期內使用房票購房則不享受額外補貼。

新政策全市通用。據悉,區級房源管理部門負責區域房源庫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入庫房源全部納入市級搭建的全市統一的房票房源信息庫。房票使用人可以在市級房票房源信息庫中任意挑選心儀的房屋,房票全市範圍內實現通選通用。同時,入庫房源信息必須公開透明,房源銷售價格保持相對穩定。可售房源、一房一價、基礎優惠幅度、補貼標準等內容將在數字房票系統中進行公示。

購房還有專屬特別優惠。無錫鼓勵全市範圍內優質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房源供應,對於使用房票購房的購房人,無錫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給予相應的價格優惠,提供的優惠幅度不得低於房源信息庫中公佈的基礎優惠幅度。(記者 尤力庭)

來源:現代快報新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