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何處飛!花東6風景區周邊禁飛 東管處不再受理申請

▲▼遙控無人飛機近年蔚爲風潮,但也常造成飛航及公安意外。(圖/記者蕭可正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東部海岸國家景區管理處爲維護景區內遊客安全,原受理轄管風景區三仙臺遊憩區、都歷遊客中心園區八仙洞遊憩區、石梯坪遊憩區、秀姑巒溪遊客中心及花蓮遊客中心等6景區周邊範圍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報備,自今年3月31日停止適用,不再受理。

民用航空法第九章遙控無人機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範,將於2020年3月31日施行,依該法第99條之13規定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前項範圍外距地表高度不逾四百呎之區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益及安全之需要,公告遙控無人機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

▲管理規範明訂禁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

依管理規範自實施日起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應依定向交通部民航局當地縣(市)政府申請,申請相關規定與事項,可逕至交通部民航局無人機專區網站查詢,網址爲https://www.caa.gov.tw/article.aspx?a=188&lang=1 由於遙控無人機將分別由中央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分工管理。

東管處表示原訂定之東部海岸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報備須知,自該日起將廢止,遊客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請依該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申請如獲准在該轄景區內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敬請配合注意遊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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