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罪不記點 政院明拍板

交通部4日邀集路權團體、運輸業者參與關於「微罪不記點、民衆檢舉之檢討」座談會,研議罰款1200元以下微罪不記點及檢舉制度事宜。圖爲警察在臺北市區取締車輛違規。(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記點制度引發民怨,交通部規畫本週向行政院提出修法草案,包括微罪不能檢舉、不記點,以及逕行舉發(科技執法、民衆檢舉)不記點。對此,行政院長陳建仁5日稱,週四行政院會將通過相關辦法並送立法院審議。交通部長王國材說,現在就是1200元以下視爲「微違規」,不記點也不開放民衆檢舉,但還是會有罰款。

去年6月交通新制上路,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或並排違停,除罰款、記點外,也開放民衆檢舉,1年內記12點吊照2個月,2年內扣照2次再違規記點吊銷駕照,引起爭議,不少職業駕駛到交通部抗議,交通部日前重新研擬罰款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微罪不記點」、微罪不開放檢舉、民衆檢舉違規不記點,但仍維持罰款。

陳建仁昨接受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質詢時坦言,現行制度確實需要修改,也聽到很多民間聲音,特別是職業駕駛人所反映,無論是實施要點還是相關法律,都有需要修正的地方,政府將全面檢討,週四行政院會將通過相關辦法,並送到立法院,不能危害行人安全。

對此,臺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昨表示,臨停空間是一種「公共服務的空間」,北市臨停需求多,因此不管黃線、計程車格位、卸貨格位、復康巴士格位或共用格位,都要在不影響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臨停空間,讓職業駕駛人有空間停靠。

他強調,絕不容許嚴重超速、並排或轉角停車等禍及安全的重型違規,但紅線停車等小違規也不能養成習慣,否則小失誤也可能造成大事故,因此在討論微罪不記點的情況下,交通部面臨兩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