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佔用地嗆「你是甚麼東西!」 大樓管委判罰5000元

新竹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謝姓男子,擔任大樓管理委員,2015年和擔任派駐該社區孫姓物業經理,在管理委員會議時,因爲住戶大門佔用住戶共同土地問題發生口角,他公開辱罵,「你是什麼東西!」對方因此提告,新竹地方法院認爲,他聲稱不是侮辱,當庭也有道歉,不過說話帶刺,雙方又沒和解,因此判處5000元,得易服勞役

判決書指出,謝姓男子是大樓住戶管理員,2015年10月在管理委員會議上,孫男要求其解釋處大門佔用住戶共同用地問題,他在公開的會議室內大罵,「你是什麼東西!」當時其他住戶和物業公司人員都在場,讓孫男因此提告公然侮辱,他開庭審理時供稱,是在問對方知不知道整件事情來龍去脈,「這句話是指憑甚麼要求我回復原狀主觀上沒有侮辱、貶損意思。」

法官參考教育部頒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路版,認爲「什麼東西」一詞的語意,在我國社會普遍用法乃是斥罵鄙視他人,如果謝男只是要說「你憑什麼要求我」,那還有許多和緩用詞可以使用,加上孫男是經理職,在其他住戶和職員面前受辱,必會貶損孫在該社區聲譽評價,謝男在庭上雖道歉,但說話帶刺,雙方又沒和解,因此判處5000元,得易服勞役。

另外,網路上有許多法官裁定「臺灣罵人價目表」,如下,

罵「X」 只是臺語發語詞 無罪

罵「更年期到了」判賠2千

罵「賤貨」判賠3千

罵「敗類」判賠3千

罵「米蟲」判賠6千

罵「王八蛋」判賠1萬

罵「不要臉髒東西」判賠2萬

罵「你去吃屎啦」判賠2.5萬

罵「賤人就是矯情」判賠5萬元

罵「智障」判賠5萬元

罵「頭殼裝屎」判賠5萬

罵「白癡」判賠5萬5000元

罵「下流」判賠6萬

罵「婊子」判賠6萬

罵「幹X娘」判賠8萬

罵「死番仔」判賠10萬

罵「人渣」判賠30萬元

罵「神經病」判賠30萬

罵「特殊性關係」判賠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