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室內空品 桃市列管125家場所

桃園市環保局會針對每一家列管場所進行說明,提供改善室內空氣辦法實際案例。(桃園市環保局提供/姜霏桃園傳真)

環保署公告桃園市列管的場所共有125家,其中包括視聽營業場所、運動健身場所、政府機關社福機構及大專院校等場域。(桃園市環保局提供/姜霏桃園傳真)

政府自2011年公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後,環保署依序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場所,桃園市目前列管場所共125家,桃園市環保局也會定期舉辦空氣品質管理法規宣導說明會,讓業者瞭解如何提報計劃書,桃園市目前尚無開罰案例。

空品保護科長書豪表示,在密閉的建築物內,如果室內通氣量不足時,污染物容易蓄積,導致室內空氣品質不佳,進而影響人民健康,尤其今年初疫情爆發,室內、室外的空氣品質越來越被民衆重視。

張書豪說,環保署於2014年公告桃園市第一批列管場所,總共29家,主要爲大專院校、圖書館醫療機構、政府機關及社福機構等,接著於2017年公告第二批列管場所,共有96家,以視聽營業場所、電影院及運動健身場所爲主。

張書豪說,初期業者對於室內空氣品質並不是非常瞭解,並不知道如何擬定企畫書,且須有一位專責人員,環保局藉由舉辦說明會,甚至派員至該場域說明,來教導業者如何規畫室內空氣品質的計劃書,以及分享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的方法及案例,讓公告場所可以清楚掌握室內空氣品質法令趨勢申報內容及改善措施,以符合法令標準

張書豪提到,目前各場所的執行配合度都很高,因此到現在爲止並沒有因違反法令而開罰的案例,未來環保署應該會針對幼兒園及國中小學進行列管,維持優良空氣品質,給予民衆安全無虞的公共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