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增設 2024元旦起實施

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2024元旦起實施。(呂筱蟬攝)

爲提供民衆更好的空氣品質,桃園市環保局增設「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將於2024年元旦起實施,管制對象爲2006年9月30日(含)以前出廠柴油大客貨車,如未取得1年內排煙檢測合格紀錄不得進入該區域,並首次納入三期柴油大客貨車,也結合公車移動式AI智慧偵測系統,呼籲相關車輛應儘速安排車輛保養及檢測。

環保局長陳世偉表示,考量內壢地區鄰近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附近也有多所學校,屬於敏感族羣活動熱區,且周邊每天交通車流量龐大,依據已實施的桃園機場及龜山三環2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發現PM2.5排放量減少1成以上,所以在南桃園增設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範圍涵蓋中華路及中山路、龍壽街、永豐路部分路段,期盼提升當地空氣品質,維護民衆生活品質。

他說,空氣品質維護區的施行法源,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畫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違反規定進入者,可處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