暐瀚觀點/小音的微笑!

好不容易等到北農總經理吳音寧,再次回到議會「詢答」,卻因爲財建委員會主席鍾小平,不滿吳音寧不願「到大會備詢」,當場動用表決權,獲得過半議員支持,下逐客令,趕走吳音寧。

傻在座位上的吳音寧,邊聽着鍾小平的叫罵,邊收拾她的文青書包水壺動作稍微慢了點,鍾小平居然爆怒,大喊:「警衛在不在?如果再不離開,我請女警帶妳走!」語畢,吳音寧收拾完畢,起身、推回座椅,一個轉身,微笑離開。

這個「小音的微笑」,在網路上爆紅。

牽拖議會尊嚴被踐踏

有人說像是「開心的小學生,背起書包,要放學了!」也有人反問:「奇怪,人都來了,不好好K他,反而主動放他走,議員這樣,是對不對啊?」

不對,當然不對。

吳音寧人都已經坐在議會的財建委員會了,你有問題,就提出來問她,吳音寧也透過麥克風一問一答,承諾會回答議員的提問。這樣的方式,與在大會面對面詢答,有什麼不同?

如果臺北市議員真正在乎的,是「爲市民監督市政」,而不是「媒體曝光度」,那北農總經理當時人就坐在你的面前,你該問問她,你該爲市民喉舌,趕走她,做什麼?

鍾小平說,這是因爲議會的尊嚴被踐踏,所以要趕人,但等等,議會的尊嚴怎麼被踐踏了?

受質詢的應是陳景峻

根據「臺北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第9條:

市政府資本額超過50%以上之投資事業,其總經理應列席市議會備詢;董事長經市議會之邀請亦應列席備詢。

市政府資本額未超過50%之投資事業,其總經理或董事長如系本府股權代表,經市議會邀請應列席報告;如二者均非市政府股權代表,由市政府指派股權代表一人列席報告。

也就是說,如果北市府投資北農超過50%,吳音寧自然得「依法到議會報詢」。但偏偏市府佔股北農只有22.76%,股權未過半,總經理吳音寧「依法」不需要到議會備詢,錯了嗎?

北市府的股權代表是「董事長陳景竣」,並不是「總經理吳音寧」。該坐在議會備詢的人,應該是陳景竣纔對啊!

這麼簡單的法律問題,整個臺北市議會,都沒人搞得清楚嗎?

對糊塗議員毋需多言

吳音寧看得懂這一條,所以主張「依法不去大會備詢」。但畢竟北農是「總經理制」,想做工作報告,也只有總經理才能說得清楚,於是吳音寧願意「主動前往財建委員會」,提出「工作報告」,並且接受提問,相互詢答。

這麼合理合法、合程序、合民情事情,卻因爲現場媒體爆棚,議員跟着爆氣,糊里糊塗地,將人給「掃地出門」了。

這就像是一個人站在ATM提款機面前,熒幕顯示提領金額,有1000,有3000,有5000,有1萬還有2萬。

只要按下按鈕鈔票就要吐出來了,結果你不按,還暴怒選了「取消交易」,最後莫名其妙,連提款卡都給機器給吃了,下次沒得領了。

這不是傻?什麼才傻?

臺北市議員如此糊塗,也難怪文青小音,優雅微笑,轉身離開。

▲吳音寧因不願赴大會接受質詢,臉上掛着微笑離開北市議會。(圖/記者徐斌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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