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環境法令強制上課 臺南案件數減少2成效佳

臺南市環保局辦理「違反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有降低違反環境法規2成之成效。(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臺南市環保局2019年度共辦理13 場次「違反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平均到課率爲99.8%,2019年違反環保法規案件數相較2018年減少20%,顯示臺南市辦理環境講習,對於受裁罰單位有降低違反環境法規的成效。

臺南市環保局說,依開課時數統計,以2小時案件佔48%最高,其次爲1小時案件佔35%,4小時則佔10%,8小時則佔7%,完成率達100%。

黃偉哲市長提醒,環境教育法實施之後,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處5千元以上罰鍰,或停工停業者,代表人須接受1至8小時環境講習,環保局統計去年1035件環境講習案件,受處分人被強制參加環境教育講習,學習環保概念,避免再污染環境。受處分的單位必須由代表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參加環境講習。受裁處環境講習之案件自2018年1321件逐年遞減至2019年爲1035件,減少21.6%,成效佳。

環保局謝世傑局長進一步說明,受處分人於接獲環境講習通知單後,應按指定時間地點,攜帶講習通知單及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健保卡正本,前往報到,請民衆切勿輕忽,可避免雙重裁罰,此外經統計後臺南市違反環保相關法規者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爲大宗,其次依序爲空氣污染防制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等,希望民衆可以落實污染源管制,愛護環境從你我開始,請民衆務必遵守法令,共同守護臺南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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