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遭金管會重罰 懶人包一次看懂

臺北南山微風廣場。(圖/記者湯興漢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南山人壽因更改收取保費一事處理不當,被金管會重罰600萬元,究竟整件事情來龍去脈爲何,這篇懶人包帶你一次瞭解。

事件原委南山人壽原本15萬件保單的保費由公司派員收取,但2017年底南山大砍130名收費員,並於2018年3月開始不再讓收費員到府人工收費,改由保戶自行繳保費,但有些保戶沒有注意繳費方式被變更,未繳保費造成保單超過繳費期60天后停效。

影響客戶高達3萬多張保單受影響,256件保單因此停效,2407件保單是用保價金墊繳。

變更繳費方式的通知不完善南山人壽方面通知單給保戶取消過去派員收費的方式,改爲匯款或是自行繳納,並且還指出若保戶「沒有回覆視爲同意」的方式,並非獲得雙方合意同意變更收費方式。

徹查結果保險局徹查,南山人壽有些保單隻要保戶沒有勾選繳費方式,就一律被視爲收費員收費,但因南山人壽片面取消收費員收費,造成保單失效或墊繳,直到等着保戶上門爭取,纔給保戶融通措施,根本是「把義務視爲融通措施」,影響保戶權益

裁罰結果南山人壽被重罰600萬元,經理許妙靜因「決策失當、未善盡監督漠視保戶權益」,遭保險局停職半年;針對客戶服務資深副總吳雲嬌財務副總範嘉玲,保險局也認爲業務督導不周,兩人皆被停職5個月。

董事長英宗說則是「因相信專業經理部門所做的決定,不知道事情會這麼嚴重」,未被保險局列入裁罰範圍內。

南山方面後續處理針對此次事件,南山人壽於昨(18)日晚間發出2點聲明

1、針對因繳費管道調整,原派員收費的保單,南山人壽尊重客戶意願,協助保戶完成繳費事宜,其保險契約效力並不受影響,對客戶的理賠服務與相關權益也維持不變。

2、人事方面,公司將會規劃代理人選,一切營運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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