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幫寫訴狀 飛碟專家緩刑2年

飛碟專家江晃榮。(本報資料照片)

常在電視節目上論談外星人的「飛碟專家」江晃榮,明知自己沒有律師資格,卻在5年前收取蔡姓女子2萬元後,聲稱可以幫她寫民事訴狀、打官司,一審依違反律師法將江男判刑4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考量他與蔡女和解,改判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另併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確定。

具有博士學歷的江晃榮,曾獲教育部科技發明獎等多項大獎,他不僅擁有多項生物技術專利,還曾撰寫UFO及生物技術書籍超過200本,曾任中華UFO科學學會創會理事長、臺灣外星人研究所所長等職位。

本案起因一名自稱遭到「遠端電波撞擊」受傷的蔡姓女子,打算打民事官司,2016年2月18日江晃榮知悉蔡女有提起民事訴訟的需求,向她宣稱可提供撰寫訴狀及訴訟代理的服務。

蔡女於是依照江的指示,匯了撰狀費用2萬元至江的帳戶,隔年9月27日江男用LINE提供他所撰寫、尚未完成的民事起訴狀草稿給蔡女,但是江男說無法勝訴,蔡女最後也沒把民事起訴狀送到法院,江也拒絕返還蔡女2萬元。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依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罪,將江男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5萬,而他不服提上訴。

高院二審時,合議庭認爲江晃榮素行良好,改判3月刑,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4萬元,考量他坦承犯行,與蔡女達成民事調解,賠償2萬5000元,宣告緩刑2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