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上路新制11/30上路 未掛牌罰3600元
微電車「掛牌新制」倒數,違規最重罰3600元,警方加強宣導。(警方提供)
微電車「掛牌新制」倒數,違規最重罰3600元,警方加強宣導。(警方提供)
自今年11月30日起,舊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纔可以上路騎乘,違者處罰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也將移置保管或沒入。因期限將至,警方近期加強宣導。
根據臺北市警松山分局統計,今年1月至10月,松山區微電車違規取締計68件,前3大違規項目爲「不依規定停放車輛」、「未配戴安全帽」及「不依號誌指示行駛」。
鑑於掛牌過渡期限將屆,爲達到宣導、執法並重,松山分局配合臺北市警察局規劃,自今(19)日起分2階段(爲期4周),加強微電車違規之宣導、執法。
第一階段(自11月19日至11月29日)爲加強宣導期:除一般性違規執法,主要側重宣導未懸掛牌照的駕駛人,於期限內領用號牌;第二階段(自11月30日至12月15日)爲加強執法期:針對轄內微電車易違規熱區(時),規劃勤務取締未領用牌照行駛的微電車。
松山分局呼籲,現已使用微電車的民衆,儘快完成車輛領牌及投保程序。另提醒微電車依規定不能載人,違者處罰300至600元罰鍰;未滿14歲不得騎車,違者處罰600至1200元罰鍰,警方將持續列爲稽查重點,以確保民衆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