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掛牌新制上路 彰化首日取締13件

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自11月30日起必須領用牌照才能上路,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統計首日全縣取締違規13件。(彰化縣警察局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自11月30日起必須領用牌照才能上路,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統計首日全縣取締違規13件。(彰化縣警察局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縣警察局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須領用牌照才能上路。(彰化縣警察局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縣警察局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須領用牌照才能上路。(彰化縣警察局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自11月30日起必須領用牌照才能上路,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統計首日全縣取締違規13件,違規包括未戴安全帽、酒駕拒測等,呼籲已在使用微電車的駕駛者,要儘快辦理車輛領牌及投保程序,騎乘才能得到更安全的保障。

彰化縣警察局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須領用牌照才能上路第1天,警方加強宣導,指出新法修正施行前,已購買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2年內依規定領用、懸掛牌照,逾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處1200元以上至36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若爲未經型式審驗合格之微型電動二輪車,則將依規定沒入。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微電車的輕便,已成爲許多縣民和外籍移工日常交通運具,但過去並沒有領用牌照,也沒有投保強制責任險,當通事故發生時,往往求助無門。納入牌照管理後,透過員警交通宣導及執法,將可減少超速改裝

、未戴安全帽等違規,減少亂象。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統計,爲確保微型電動二輪車於道路行駛之安全並加強管理,首日已取締不保持安全設備良好1件、酒後駕車1件、酒駕拒測1件、未戴安全帽4件、各項動態違規2件、違規雙載4件。

警方並再次溫馨提醒,駕駛人,駕駛前要留意「人、車、合、一」四字規定,即爲「14歲以上之駕駛人」、「檢驗合格車輛」、「驗車後合法申領牌照」、「一定要保強制險」

,如此方能合法駕駛、安全上路及保障自己和其他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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