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達1公頃農林用地申設露營區 苗縣首度審完第1件申請案

苗栗縣府最近審查完成全縣第1件農地容許使用露營相關設施的申請案。(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針對露營區合法化,苗縣府舉辦多場說明會。(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中央去年7月發佈「露營場管理要點」,希望輔導面積未達1公頃農牧及林業用地露營業者合法化,苗栗縣露營區蓬勃發展,目前還有315處露營地還沒有合法化,爲此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多場說明會,並鼓勵輔導業者依規定申請,最近審查完成全縣第1件農地容許使用露營相關設施的申請案,是位於苑裡鎮蕉埔國小附近的新設露營區,希望讓愈來愈多露營區邁向合法化。

文觀局指出,去年10月17日邀集縣府相關單位舉行「苗栗縣政府受理露營場業務研商會議」,在縣府秘書長的主持下,會上獲得相關單位的共識,將共同來輔導民衆申辦露營設施,隨後並在12月27日在泰安鄉公所舉辦全苗第1場申辦說明會,接續分別在南莊鄉、苗栗市、獅潭鄉、大湖鄉、泰安鄉等地辦理,迄今已舉辦6場說明會,每場參加情況都非常踊躍。

縣府相關單位在研商會議的共識下,經過這段時間的努力,包括在地公所的協助,在近期完成了全苗第1件農地容許使用露營相關設施申請案的審查作業。

此案位在苑裡鎮蕉埔國小一帶,申請總面積爲2532平方公尺,爲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縣府透過這段時間不斷地溝通與協調,終於在近期完成了全部的審查作業,並在112年5月19日正式發文同意容許使用露營設施,容許面積爲250.66平方公尺。

文觀局指出,未來仍會秉持輔導露營活動朝正向發展的精神,持續爲有意願提出合法化的民衆或業者來服務。若想要有了解此次合法化申辦作業,可先至本局官網下載「苗栗縣申請露營場容許使用自評表」使用。

想要進一步瞭解的話,可洽縣府文化觀光局觀光行銷科、楊先生,電話037-352961 分機417,或利用每週星期1、3、5的上午9時至12時,由苗栗縣地政士公會進駐本局3樓觀光行銷科的「農地申辦露營設施諮詢服務」,該服務亦有提供諮詢專線:037-352961分機416,歡迎有需要的民衆或業者踊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