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完善對外鬥爭法律
大陸7月1日起施行《對外關係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外辦主任王毅指出,面對嚴峻挑戰,必須不斷豐富和完善對外鬥爭法律工具箱,爲行使反制裁、反干涉的正當權利提供法律依據。(中新社)
大陸第14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28日通過大陸《對外關係法》,7月1日起施行。中共黨媒昨刊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外辦主任王毅署名文章指,世界進入新的動盪變革期,必須不斷豐富和完善對外鬥爭法律工具箱,爲行使反制裁、反干涉的正當權利提供法律依據,有利於以法治手段堅定有效維護國家利益。
《環球時報》報導指出,《對外關係法》是大陸首部基礎性、綱領性、綜合性對外關係法律,是完善涉外法律體系的重要成果。法條規定,對於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危害大陸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爲,大陸有權依法採取必要反制和限制措施,並授權國務院制定相關法規。
大陸《人民日報》29日於第6版刊發王毅署名文章〈貫徹對外關係法,爲新時代中國特色大國外交提供堅強法治保障〉,篇幅達半版。他首先強調,當前,世界進入新的動盪變革期,大陸發展進入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並存、不確定與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
王毅指出,面對嚴峻挑戰,必須保持戰略定力,知難而進、迎難而上,敢於鬥爭、善於鬥爭,包括善用法治武器,不斷豐富和完善對外鬥爭法律「工具箱」,充分發揮法律作爲國際秩序「穩定器」的積極作用。
王毅稱,制定《對外關係法》,針對外國對中國的干涉、制裁、破壞等行徑,明確反制、限制性法律規定,有利於發揮防範、警示和震懾作用,爲中國依法行使反制裁、反干涉的正當權利提供法律依據,有利於以法治方式手段堅定有效維護國家利益,也有利於更好維護國際公平正義。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毛寧昨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制定《對外關係法》,體現了中方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反映了中方對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強烈期待」,彰顯了中方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推動構建新型國際關係、弘揚全人類共同價值的堅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