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腰傷了誰?「幻想懷孕」違社維法函送 律師:不太可能辦得成
變性人網紅「罔腰」日前在個人IG貼出超音波影像及疑似孕肚照,公佈自己懷孕喜訊,甚至男友還聲稱「這是天價的人體試驗」引起社會關注,高雄市衛生局在3日晚間7點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於罔腰貼出懷孕超音波照,將要以社違法函送,沒想到罔腰男友竟貼文開嗆「坐等如何開罰」,瞬間點燃衛生局怒火,當日晚間10點,衛生局二次發新聞稿,直指「依據罔腰其意見陳述內容自承本人未懷孕、超音波等懷孕照片非本人所有」。外界也好奇,在網路假稱懷孕,究竟有沒有違法行爲。
▲罔腰遭衛生局送辦社維法,律師認爲,並未造成民衆恐慌,不容易構成。(合成圖/翻攝罔腰IG,下同)
高雄市衛生局在3日晚間7點,透過新聞羣組發佈消息:「有關『罔腰』媒體關注事件進度,衛生局日前依據意見陳述蒐集相關調查結果函報衛福部,涉及不實部分依違反社維法第63條轉給檢警單位後續偵辦」。記者實際詢問衛生局得知,這次引用的法條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第五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將可以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款。
罔腰的懷孕風波,遭衛生局認定有「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但究竟罔腰的意見陳述當中,哪一個部分被認定爲「謠言」,外界也開始討論。
▲律師認爲,即使罔腰在網路發變性人懷孕的幻想文,仍屬於言論自由範圍。
律師葛光輝表示接受媒體採訪表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第五款的內容是「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如要構成此罪,客觀上要有「散佈謠言」的行爲,而且謠言內容要足以讓接收到訊息的人「心生恐懼、畏懼,達到影響公共安寧的程度」才能構成,雖然罔腰的確在網路上有散佈懷孕訊息,但客觀上是不是足以讓接收訊息的人產生畏懼、恐慌、進而影響社會秩序,這個部分法院應該會再進一步探討,但若是有移送,就有可能構成。
葉鈞律師則認爲,罔腰的發言仍屬言論自由的範圍,衛生局以社維法偵辦此案「可以理解,但實在是重了」,葉律師說,罔腰即使在網路宣稱變性人可以懷孕,但罔腰懷孕一事並未造成民衆恐慌、恐懼,甚至沒有實際上傷害到誰,社維法一開始的用意是用來辦像之前疫情假訊息、衛生紙哄擡,足以造成社會恐慌,影響民生生計,而非民衆天馬行空的言論或幻想。
至於「人體試驗」是否構成醫療法,葉律師也說,罔腰並未宣稱療效、介紹產品、或是去哪個醫院作…也不足以構成醫療法,葉鈞律師說,雖然最後的裁量權在法官手上,但他認爲,以社維法辦罔腰,不太可能辦得成。
而罔腰身爲公衆人物,在網路發文「幻想懷孕」,引起社會局關注,遭到法辦,若是一般民衆在網路發幻想文,是否也會有如此下場,葉律師說,他認爲,這些都仍在言論自由的範疇之內,不管是網紅、公衆人物或是一般民衆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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