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遊戲玩法規則相似性如何判斷?
《中國知識產權報》2023年7月26日09版
新聞背景
《我的世界》是一款風靡全球的沙盒遊戲,2016年5月,上海網之易吾世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網之易公司)經授權獲得該遊戲在中國市場的分銷和運營權。《奶塊》亦是一款沙盒類手遊,由廣州華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華多公司)研發。2017年,華多公司將該遊戲轉讓給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虎牙公司),由虎牙公司負責對該遊戲進行宣傳和運營,廣東太平洋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太平洋公司)則提供遊戲的下載服務。
2018年,網之易公司認爲《奶塊》大量抄襲了《我的世界》所屬美術資源及遊戲整體畫面,涉嫌構成著作權侵權,且《奶塊》在宣傳推廣時,整體抄襲了《我的世界》核心內容,即遊戲玩法規則,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於是將華多公司、虎牙公司、太平洋公司共同起訴至一審法院,請求判令停止侵權、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等共計2000萬元。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爲,兩款遊戲整體畫面構成實質性相似,三被告的行爲構成著作權侵權。同時,由於三被告在《奶塊》遊戲內容及宣傳中實施了混淆行爲,構成不正當競爭。基於此,一審法院判決三被告共同賠償網之易公司經濟損失等共計2000萬元。
一審判決後,各方當事人均不服,上訴至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網之易公司請求二審法院支持其一審中提出的全部訴訟請求,華多公司、虎牙公司、太平洋公司則上訴稱其未侵權。
近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華多公司、虎牙公司實施的被訴行爲既不構成著作權侵權,又不構成不正當競爭,據此撤銷了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
主要理由是什麼?對此,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了該案二審審判長彭盎。
焦點一: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權?
該案中,網之易公司請求保護其對《我的世界》遊戲整體畫面享有的著作權,但從網之易公司的舉證及相關意見來看,其實際通過舉證兩款遊戲中的遊戲元素的相似性,進而主張兩款遊戲整體畫面構成實質性相似。虎牙公司、華多公司認爲,網之易公司請求保護的遊戲元素名稱來源於自然界等客觀存在的事物,而遊戲元素的來源、功能、合成規則屬於思想範疇,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且兩款遊戲在整體視聽效果上既不相同也不相似,故不構成著作權侵權。
對此,彭盎表示,遊戲玩法規則能被視聽畫面具體表達,並不意味着其當然涵蓋於遊戲畫面著作權的保護範圍。遊戲中某些玩法屬於簡單、基礎、抽象的思想,或者某些通用、常規的規則本身屬於公有領域,這部分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是,即使對於遊戲玩法規則範疇內已經形成獨創性表達的那一部分內容,如其構成作品,也可能與遊戲畫面作爲類電作品的獨創性表達有所不同,兩者屬於不同性質的客體,不可混爲一談。以《我的世界》爲例,其遊戲玩法規則的具體設計既有視聽表達(如遊戲資源/元素的平面圖標、動畫特效等),也存在非視聽表達內容(如遊戲資源/元素的合成規則、數值屬性等)。若簡單、籠統地將畫面表達與非畫面內容合二爲一,實則將性質不同的獨創性表達在同一作品的範疇內予以等同替換,超出了遊戲畫面著作權的保護範圍。
彭盎進一步解釋,雖然涉案兩款遊戲中存在多處遊戲元素及其組合的設計相同、相似但畫面表達卻存在較大差異的情形,遊戲元素是遊戲視聽畫面的內容要素之一,不能以遊戲元素的相似性直接推定遊戲視聽畫面構成實質性相似。判斷遊戲整體畫面是否實質性相似應着眼於遊戲視聽表達。雖然兩款遊戲中大量遊戲資源/元素在平面圖標、建模造型、動畫效果上有較大差異,僅有個別相近,但兩者基本參照現實中相應物品、動植物等的形象和動作所設計,各有獨創性視聽表達。綜合來看,兩款遊戲整體畫面不構成實質性相似。
“綜上,虎牙公司、華多公司未侵犯網之易公司對《我的世界》遊戲整體畫面享有的著作權。”彭盎介紹。
焦點二: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
該案中,網之易公司主張虎牙公司、華多公司不正當競爭行爲主要包括:《奶塊》大量使用《我的世界》遊戲核心資源/元素開發、運營《奶塊》遊戲,導致其遊戲的操作方式、交互方式、遊戲道具、遊戲生物等各方面均與《我的世界》高度近似,使玩家對其與《我的世界》遊戲產生混淆,而虎牙公司、華多公司則認爲,《我的世界》遊戲元素並非整個遊戲核心規則,不屬於著作權法或反不正當競爭法調整的範圍,且二者遊戲元素、遊戲規則均不相似。
對此,彭盎表示,涉案兩款遊戲以遊戲元素及其組合設計呈現玩法規則,故分析玩法規則的相似性,不能孤立看待單一遊戲元素或其某一方面的屬性設計來進行比對,否則將割裂由多個遊戲元素組合所形成的玩法要素系統。具體比對時,不僅要綜合考慮遊戲元素的名稱叫法、合成規則等方面設計,也要考慮遊戲元素之間的關聯及耦合關係(即遊戲元素組合體系)。此外,對玩法規則層面的相似性分析不能脫離玩家的遊戲體驗,從而綜合判斷兩款遊戲整體玩法規則的相似性。
以涉案兩款遊戲玩法規則的表達形式爲例,彭盎介紹,遊戲規則並非簡單的遊戲元素的整合,從整個遊戲運行過程來看,遊戲規則是玩家操縱遊戲的操作流程。對於玩家而言,遊戲規則分爲可直接閱讀的文字表達以及無法直接閱讀,需要從與計算機軟件的互動及其反饋中識別和理解遊戲的限制。對於《奶塊》,玩家直接通過閱讀的文字表達理解遊戲玩法規則,點擊不同的遊戲元素圖標會出現文字說明該元素的獲取規則、合成規則等,而在《我的世界》中,玩家無法直接通過閱讀的文字表達理解遊戲玩法規則,點擊不同的遊戲元素圖標並不會出現文字說明,對遊戲元素的獲取規則、功能效果等遊戲玩法要從與計算機軟件的互動及其反饋中識別和理解。
“綜合來看,雖然兩款遊戲存在相同的遊戲元素、合成規則及數值設計等,但遊戲元素組合所形成的多個要素系統並不完全相同,且兩款遊戲在玩家角色設定、遊戲特色系統、遊戲任務設置等均不同,玩家以此爲基礎的遊戲體驗也不相同,故難以認定《奶塊》整體抄襲了《我的世界》遊戲玩法規則,網之易公司提出的不正當競爭行爲的訴求不能成立。”彭盎表示。
來源 | 中國知識產權報
編輯 | 陳子舜
校對 | 羅冠明
審覈 | 冼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