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貞不符參選區域立委資格 林俊憲:法律問題非政治問題

立委林俊憲迴應王家貞不符合參選資格。記者吳淑玲/攝影

中選會審議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政黨及候選人資格結果出爐,臺南市第5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因案緩刑,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9款規定,不得登記爲候選人。對此中選會審定結果,王家貞表示將走法律程序,還會再向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捍衛參選權益。

同選區尋求連任的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表示,這是法律問題,就尊重相關單位依法裁決,這不是政治問題,立法院修法期間也是各政黨的高度共識。

林俊憲指出,這是在立法院修法時候各政黨的高度共識,當陳以信委員陪王家貞開記者會,他真的嚇一跳,因爲提案修法緩刑不能選,陳以信按贊成,國民黨20几席立委全部都按贊成,包括葉毓蘭,所以這不是什麼民進黨修惡法,什麼違憲?

林俊憲強調,國民黨提案、民進黨提案,大家共識,從嚴來修選罷法,這也是民意高度共識,要反制黑金,所以各政黨提案都有緩刑不得參選,法律問題就讓法律去解決,不要企圖炒作成政治問題。

根據中選會審查結果,臺南市第5選舉區王家貞因犯刑法第214條之罪,經臺灣台南地方法院112年度簡字第382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確定,114年4月11日始緩刑期滿,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9款規定,不得登記爲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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