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Sabrina發文「臺灣國產疫苗等於美國疫苗」假消息 黃士修向調查局檢舉

黃士修。(陳志賢攝)

繼親綠寫手林瑋豐自導自演PO文攻擊「疾管家」後,網紅Sabrina日前在臉書PO文宣稱「臺灣國產疫苗等於美國疫苗」、「中研院陳建仁是中間的橋樑」,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認爲,網紅Sabrina涉嫌散佈國產疫苗謠言,觸犯《傳染病防治法》、《證券交易法》,已向調查局提出檢舉。

檢舉指稱,臉書粉絲專頁「我是 Sabrina,我思故我在」在今年5月29日上午1時19分發表文章,宣稱「臺灣國產疫苗等於美國疫苗」、「中研院和陳建仁是中間的橋樑,而臺灣的生技公司則是後面的生產工廠」。

但美國之莫德納(Moderna)爲mRNA疫苗,美國與德國合作輝瑞(Pfizer-BioNTech)爲mRNA疫苗,美國與比利時合作之嬌生(Johnson & Johnson)爲腺病毒載體疫苗。國產的高端聯亞,皆爲重組蛋白疫苗,顯然不可能等於美國疫苗。

黃士修認爲,該臉書專頁言論影響大量民衆對未做第三期臨牀試驗的國產疫苗失去警覺,若未來貿然施打將付出健康甚至生命代價已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而國產疫苗廠商高端公司,爲上市公司,因此臉書專頁言論同時觸犯《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佈流言或不實資料」,根據同法第171條,「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黃士修將臉書專頁文章,並附上網紅Sabrina自行公開之照片,向調查局提出檢舉,並請調查局儘速查辦,並將卷證移送相關單位給予起訴與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