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須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平,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到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要求“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我國城鄉融合發展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迎來新機遇。

14億多人口,9億多在城鎮,近5億在鄉村。處理好工農關係、城鄉關係,是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的必答題。早在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就深刻指出,我國發展必然是一個“並聯式”的過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是疊加發展的。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積極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取得了歷史性成就。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從2012年的53.10%提高至2023年的66.16%,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建立,1.5億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

我國發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鄉發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農村發展不充分。與快速推進的工業化、城鎮化相比,農業農村發展步伐還跟不上,城鄉要素交換還不平等,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較大。14億多人口整體邁入現代化,必須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強化以工補農、以城帶鄉,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要用好深化改革這個法寶,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統籌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

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解決好人的問題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關鍵,目前我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之間還存在十幾個百分點的差距,要構建產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良性互動機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把縣域作爲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率先在縣域內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加快推進以縣城爲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

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現代化建設不能“一邊是繁榮的城市、一邊是凋敝的農村”。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大頭重頭在“三農”,基礎和潛力也在“三農”。推動鄉村全面振興,深化農村改革,必須繼續把住處理好農民和土地關係這條主線。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完善鄉村振興投入機制,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加快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統籌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

加快破除妨礙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制度壁壘。鄉村既是巨大的消費市場,又是巨大的要素市場,是國內大循環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加快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動城鄉之間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推動人才、土地、資本等要素在城鄉間雙向流動,增強城鄉經濟聯繫,暢通城鄉經濟循環。例如,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具有現實而深刻的時代背景,也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歷史意義。到2035年前這段時間,是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的窗口期。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號角已經吹響,我們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強烈的歷史使命感,不折不扣抓好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書寫好城鄉融合發展這篇大文章。(本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