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聯農帶農機制 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

(原標題:完善聯農帶農機制 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

作者:鍾真(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是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必然要求,而完善聯農帶農機制是重要一環,亟待通過積極的政策引導和市場建設,使多方主體形成可持續的聯農帶農機制。

在農業高質量發展的導向下,農業結構的全方位調整、農業發展方式的綠色化轉型、一二三產融合發展趨勢都要求建立更加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近年來,鄉村產業發展中的合作正經歷深刻變化:合作主體由小農戶爲主的同類主體合作向以小農戶爲基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共同參與的多元主體合作轉變;合作內容由聚焦農產品營銷爲主向兼重產品銷售與生產服務轉變。完善聯農帶農機制,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還應留意以下四點:

明確職能定位,分類有序施策。可以說,在鄉村產業發展中,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相關部門可圍繞龍頭企業參與鄉村振興的重點領域,有針對性地推動穩定高效的聯農帶農機制的建立。在生產經營領域,重點提高農民的組織化,減少直接干預利益分配;在資產運營領域,重點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強化資產增值收益分配引導,健全農村產權市場和風險防範體系;在鄉村公共產品供給領域,重點創新政府與工商企業合作方式,強化利益合理補償。

加大財政扶持,強化激勵導向。比如,通過財政資金引導企業做好主業、練好內功,不斷優化產業組織模式,帶動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廣大農戶各展所長、分工協作、優勢互補,形成共創共享、共榮共生的產業生態圈。同時,提升小農戶的市場素養,使其成爲企農共贏的貢獻者,支持其積極開展適度規模經營,通過聯合與合作同龍頭企業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主動參與利益協調、保障和分配機制的創新和完善,讓他們成爲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的參與者和受益者。

增強政策規制,化解違約風險。可全面加強對小農戶和企業在違約問題上的雙重規制,建立風險收益對等的利益聯結機制。逐步引導利益分配方式從“保底分紅”向“按股分紅”或“按貢獻分紅”等方式轉變,設置多種收益分配方案供農民選擇。逐步探索麪向工商資本、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違約懲罰機制的具體實現形式,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試點“鄉村產業振興風險保證金”制度。

借力農村改革,創新聯結形式。鼓勵各地實踐探索和制度創新,強化改革舉措集成增效,激發鄉村振興動力活力。充分結合改革創新成果,發揮要素市場作用,使各類資源轉化爲多元化資產,完善產業鏈價值創造與利益分配方式。積極引導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主體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綜合體),務實開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穩慎推進兼併、合併實現組織重構和資源整合。通過合作與聯合,不斷帶動小農戶打通從農業生產向加工、流通、銷售、文旅等環節延伸的路徑,讓小農戶增收渠道擴展到第二、三產業。支持金融機構結合職能定位和業務範圍優先向聯農帶農效果顯著的鄉村產業組織提供信貸服務,鼓勵保險機構不斷創新保險產品,爲鄉村產業發展提供金融支撐。

《光明日報》(2024年03月20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