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拍變外遇 男露骨對話+臀部胎記栽了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在貿易公司任職的男子網路攝影社團認識銀樓經理妻子,以傳授攝影技巧爲由與人妻婚外情,銀樓經理一怒提告求償1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判男子需賠償45萬元。

法院判決,原告擔任銀樓經理,與妻子育有1子1女,常需出差中國大陸,偶然從妻子的手機簡訊,發現妻子與參加「好攝族」的另一男性攝影同好有曖昧簡訊,進而發現妻子與對方在MSN上的親密對話,事後想起有一回攝影同好聚餐,對方還跟他有說有笑,令他難堪,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女方丈夫坦承出軌,還在網路日記寫有「跟他(被告)去M(汽車旅館)後,有愛上他嗎?還是喜歡跟他在一起的感覺,我回答不出來」、「我喜歡他撫摸我,這代表我愛他嗎?還是自己自私想人家陪?」等。

被告男子否認與人妻婚外情,並表示原告爲與妻子加溫感情,分別前往泰國和墾丁旅遊,旅遊時間是在原告所指控的婚外情發生之後,懷疑是原告夫婦合謀向他索錢。

法官審理期間發現銀樓經理的妻子與被告之間的露骨對話,且女方還能直指被告臀部私密處有咖啡色胎記,顯示兩人應有發生親密關係,認定被告已侵害原告權益,判他應賠償4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