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於《紐約時報》等4報刊廣告 重申釣魚臺主權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外交部於10日國慶當天,在《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洛杉磯時報》及《華爾街日報》等美國四大主流報紙要聞版以圖文並茂的方式,刊登題爲「中華民國(臺灣)提出東海和平倡議」(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Proposes: The East China Sea Peace Initiative)的全頁彩色廣告(如下圖,翻攝自外交部網站),向國際社會重申中華民國對釣魚臺列嶼的主權

外交部在該廣告中,特別從歷史國際法角度提出10項主張,逐項說明中華民國擁有釣魚臺列嶼主權的正當性合法性;綜合這些論點,外交部指出日本對釣魚臺列嶼的主權主張,在國際法上「自始無效」。外交部期盼,藉由釐清歷史與國際法事實,讓事實說出真相,以端正國際視聽。該則廣告也說明,馬英九總統於今年8月5日基於「主權無法分割,資源可以分享」的理念,針對釣魚臺列嶼爭議,提出一項二階段式的「東海和平倡議」,其最終目的就是要維護東亞區域的穩定與安全,讓釣魚臺列嶼不再是爭端核心,而成爲「締造和平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