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重罰韓國瑜50萬 陸委會駁斥:不可能未審先判
外傳高雄市長韓國瑜出訪行程中於港澳與中聯辦主任會晤後,將遭陸委會開罰最高50萬元新臺幣的罰鍰。對此,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在例行記者會上強調,「從來都沒有對外說,要針對韓市長處以50萬元的罰鍰,也不可能未審先判,一定有調查程序」。
據瞭解,兩岸關係條例33條之1內容提及,違反有關兩岸間合作行爲是有構成要件。包括雙方主觀有共同意願合作的意思,客觀上必須有分工協力的具體行爲,同時結果上有共同目標成果,如此行爲樣態及事證必須由相關主管機關審定。
▲高雄市長韓國瑜會見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圖/香港中聯辦官網)
邱垂正表示,韓市長行爲是否構成違反兩岸條例,有合作行爲,將循事實個案判斷,「陸委會從來都沒有依此論斷韓市長已經違反相關規定」。邱垂正強調,陸委會仍期盼韓市長主動對外說明。
對於韓國瑜與香港、澳門中聯辦官員會面,邱垂正認爲,造訪中聯辦行程未事先列入及對外公開,引起外界多方猜疑,因此陸委會才建議聯審會發函,請高雄市政府說明。
▲高雄市長韓國瑜。(圖/記者洪靖宜攝)
邱垂正強調,政府政策是正向看待地方首長赴陸促進農漁產品銷售,提升地方經濟作爲;相關人士赴陸交流,行程上不應全程「客隨主便、毫無警覺」,必須謹慎思考。
邱垂正呼籲,「鑑請韓市長回臺之後到聯審會說明,希望給韓市長利用這機會盡快釐清外界疑慮,相信以韓市長政治智慧,應會有正面迴應並適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