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ike第三人責任險 不保騎乘者

▲目前已有產險業者針對Ubike推出第三人責任險。(圖/記者陳明仁攝)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Ubike沒保險,女大生意外摔死無法獲得理賠,引起外界重視,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將強力協調保險公司承做Ubike的商品預計三個月會有結果

立委賴士葆質詢時指出,新北市一名女大生騎Ubike意外摔死無法獲得理賠,因爲Ubike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金管會是否可以協調保險業者推出類似機車的第三人責任險?

曾銘宗答詢指出,目前Ubike市場雖小,金管會仍會強力促成保險公司辦理該項業務,將與交通部財政部研議,預計三個月結果可以出來。

目前產險業者已有推出Ubike第三人責任保險,即民衆騎乘Ubike發生意外,若造成他人財產身體受損時,保險公司將對第三人進行理賠,也就是,現行的Ubike第三人責任險不保騎乘者本人。

此外,遊覽車公車大衆運輸工具也會對乘客承保責任險。金管會表示,即使旅客(乘客)責任險,保險對象是乘客,不是駕駛,而此次發生女大生騎乘Ubike意外傷亡,因此,不在第三人責任險的承保範圍內,但現行的傷害險(意外險)就可理賠。

官員民間汽機租賃業者爲例指出,如民衆向租賃業者承租汽、機車,若發生意外事故,租賃業者也不需要承擔這樣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