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行扯爆內褲!他「手指壞壞」前女友 渣男:我沒用那邊,只用手

李男隨後還向警方辯稱,「我沒有用生殖器,我只是用手」。(示意圖記者智勝攝)

記者許凱彰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李姓男子前女友爭吵,不只拿衣架狠甩,還出對她拳腳相向,除此之外更把被害者強拖進房間,扯爆內褲進行手指性侵。媽媽站出來作證,當時李男有提到「我沒有用生殖器,我只是用手」等話語,最後檢方認定其犯行明確,偵結依強制性罪嫌起訴。

據瞭解,29歲李男與前女友育有2名兒子,分手之後,男女方各自扶養1個兒子。事發於2018年10月10日,他約2點多到前女友住處探望小孩,隨後卻引發了口角,還拿起衣架往對方身上猛打,拳腳狂毆猛踹。

不只如此,女方更控訴說到,逃出門後還被拉了回去打,李男還扯破她的內褲,伸出手指性侵得逞,被打得全身都是傷,纔到醫院進行驗傷。

▲李男不只毆打女方,還強扯她內褲。(圖/記者沈繼昌攝)

檢方訊時,李男馬上否認犯行,辯稱事發當天2人是互毆,自己只是沒有驗傷而已。他還說到,只有拿衣架敲打地板,並沒有毆打她,也沒有強制性交。隨後辯解提到,是因爲對方拉自己頭髮,纔會去扯到內褲,直到女方媽媽到場看到其內褲破損,纔會以爲被強姦

女方母親表示,當時趕到現場,在1樓就聽見哭吼聲,上了樓纔看到李男拖行衣衫不整的女兒進房間,見狀後才馬上報警處理。

據悉,警方到場後問李男是否性侵女方,卻得到「我又沒有用生殖器,我只是用手」的迴應。此外,女方當天帶着滿身傷痕到醫院驗傷,還有被扯破的內褲進行佐證,檢方認爲李男犯嫌明確,同時還觸犯傷害、強制性交,偵結從重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