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理財術-助民衆享樂退 金融業能一起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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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化明確的臺灣社會,市場上舉目可見五花八門的退休理財商品,但是提供理財諮詢服務和銷售商品的機構,擴及銀行、保險公司、投信公司,甚至證券公司,這些機構彼此之間是否有完善的合作機制,站在退休族羣的整體立場思考?金融主管機關的政策願景,是多元需求的退休族客羣能獲得一站式購足服務,期盼臺灣市場能早日實現。

退休的本意,是說人們從工作狀態或職業中退出,且停止經常性的工作收入,因此在經濟層面會出現「經濟安全」的新狀況。如果在退休生活開始之前就有所準備,包括財務支持、生活保障等,發生安全疑慮的機率較低。只要是從職場退出的人就會面臨退休情境,但不代表因爲退休就會面臨退休理財的議題。

近年來因臺灣社會高齡化快速,法制、社會的諸多層面並未跟進配套調整,因此能同步掌握退休和退休理財,先是被理財商品銷售端當作行銷議題,資訊密度極高的都會區民衆成爲首波加入者,因應退休「自由和愉快」生活需要的理財準備成爲檯面要務,爲許多民衆勾勒美好的晚年期望。

臺灣的法定退休年齡,在民國106年有所修改,修法之前以60歲爲法定退休年齡,修法之後,107年提高爲61歲,109年提高爲62歲,112年提高爲63歲,114年提高爲64歲,116年以後爲65歲,即51年次以後的勞工都要到65歲才能請領全額的勞保老年年金給付、新制勞工退休金等項目。

令人遺憾的是,退休族被定位爲「銀髮族」,許多金融商品已被限定選購,目的是保障退休族的理財風險驅避。市面上,經過主管機關允許的新推出商品,有高齡者安養信託、商業型逆向抵押貸款、保單活化、年金保險、長期照顧保險與生命週期基金等等,出發點多是顧及老年人的經濟安全問題。

金融主管機關倡議高齡化金融商品與服務的發展,對本地金融市場具有重要的指引意義。舉例來說,金管會倡議高齡者安養信託,高齡者或其親屬將包含保險金在內的交付金錢、有價證券或不動產等財產,向信託業者辦理信託,作爲老年安養的財產管理、安養照護、醫療給付等項目。在鼓勵業者加入近五年後,進一步推出信託2.0計劃,銀行業纔開始領悟「金管會是玩真的」,逐步將銀行內部昔日冷衙門的信託部門,配置人員、預算資源、客戶開發等。

實際上,金管會對於國人的退休理財政策研擬,包括民衆可以建立預算,儲蓄,投資,預備金,確定退休目標,檢視保險與保障,與專業人士諮詢,在多元金融機構輔助下,建構自由和愉快的退休生活。但是以未來臺灣高齡社會範例的日本來看,發現退休族羣與金融機構經常處於敵對立場。日本生命保險學會的《老年人對生活管理的認知度調查》顯示,老年人對於金融產品發生損失厭惡度極高,且保險商品選購僅限於過60歲和高端財富客羣的退休族,退休後再進行資產規劃老年人只會選擇壽險。

在臺灣,退休理財十分明顯會由銀行主導把資金放在儲蓄,透過定期存款或儲蓄型保險等方式進行;如此安排下,多會排除投信業的基金商品,長照安養機構的金融安排也不在其中,退休族可能會因個人接觸的不同類種,不自知已陷入「選擇的偏頗」,或許金融機構未來彼此的橫向合作纔是主管機關前瞻高齡化金融商品與服務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