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職醫師的另一扇窗

日前聯合報專文探討公立醫學中心屆齡退休醫師留任課題,提到延聘時的薪資可維持全薪,然暫停發放退休金。後者系依現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支領月退休金再任政府機關與相關機構時,每月薪酬不得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今年爲二七四七○元),或是暫停支領月退休金。不過,年金改革特爲醫療人員訂定例外條款,值得闡述。

退撫法修法時,考量偏鄉醫療現況,在衛福部醫事司與退輔會就醫保健處長官的爭取下,公務人員退休後再任山地、離島或偏遠地區的公立醫療機構,從事基層醫療照護職務,領雙薪時薪酬不受限制(第七十八條)。而且不限年齡,醫師與其他職類醫事人員一體適用。官方歷來偏鄉定義不一,考試院銓敘部採取寬鬆標準,涵蓋七種方案所列地區,共計二○八家衛生所與廿七家醫院(十二家部立醫院、九家榮民醫院、三家軍醫院、二家臺大醫院分院、一家縣立醫院)。

機構清單一○七年底公告至今,政策成效並不顯著,究其原因:一、宣導不足,恰又歷經三年多的新冠病毒疫情,很少人知曉法規細節;二、只能從事醫療照護,不能擔任行政主管;三、偏鄉醫院多非教學醫院,甚少住院醫師,必須另外培訓專科護理師,協助臨牀工作;四、偏鄉醫院設備可能不足,往往還需重新建置;五、基層醫療疾病樣態迥異於醫學中心,醫師單打獨鬥,樣樣都看,廣博多於專精。

偏鄉服務也有不少優點:空氣好、人情濃、工作步調和緩、醫病關係較佳。山地離島以外的平地偏鄉,交通便利,並不遙遠,生活機能不差,尤其醫院一定設置於區域中心點,絕非山巔海角。各地通訊建設完善,線上會議,面向國際,無遠弗屆,並不孤單。退休再任偏鄉,全職工作,輪流值班,或許超出體力負荷,也可因地制宜,議定工作時間與內容。最重要的是,偏鄉迫切需要各類醫事人員。

以往臺灣公立醫學中心醫療部科組織架構,類似歐日大學的講座制,主管終身任職,後起之秀只能另起爐竈。現在公立醫院主管則採任期制,一任三年,通常連任一次。國家級醫學中心擔負服務教學研究重責,醫事主管資格門檻較高,並非同仁依序輪替。院方往往要求部科制定短中長期人才培育計劃,對於找不到合格接班人的部科,不假辭色,甚至逕行對外徵才,確保部門優秀水準,不受人事更迭影響。

臺灣的醫療資源與醫事人力,向來不患寡而患不均;縱使整體醫療品質傲視全球,城鄉差距仍待努力縮小。江山代有才人出,醫界老將作育英才無數,應可放心如期交棒,另覓戰場,接受挑戰,在醫療荒漠裡,灌溉甘泉,建造綠洲。改寫德蕾莎修女的嘉言共勉:「在更需要的地方,看到醫者的責任」,果能如此,偏鄉民衆甚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