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哥毒害女模名下財產全遭查封 拒不賠償遭法院打臉

土豪哥(深色衣褲)與同案被告遭求償,法院打臉土豪哥沒有賠償誠意。(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土豪哥」朱家龍在臺北市W飯店郭姓小模命案中,一審遭判刑10年。家屬起訴求償2800萬餘元,並先聲請假扣押土豪哥210萬元,一審法院裁準查封土豪哥名下2棟房子股票存款7萬元。土豪哥不滿,抗告高等法院。但高院認爲土豪哥雖有財力卻拒不賠償,又有加拿大護照可能落跑,因此駁回土豪哥的抗告。

本案發生於前年底,郭女在12月4日參加土豪哥在W飯店的毒品趴,因爲不眠不休玩了3天,期間混用多種毒品,出現神智不清、胡言亂語、反覆脫衣、痙攣抽搐等異狀,但在場的土豪哥等人未即時將郭女送醫,僅找密醫前來打排毒針,最後郭女不治身亡。案發後檢警單位展開追查,並將土豪哥等人羈押、起訴。一審將土豪哥等人分別判刑10年半到4年2月不等刑期,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

死者家屬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向土豪哥等人求償2807萬元,並聲請假扣押相關資產。一審臺北地院審理後,先裁準扣押土豪哥210萬元,並將土豪哥名下2棟房子、股票及存款7萬元,全部查封。土豪哥不滿,提出抗告,高院2月開庭審理,土豪哥的律師強調自己很有錢、不會脫產;但法官詢問爲何不先賠錢?律師則迴應,等民事判決確定後,依判決處理。

全案於5日作出裁定,高院駁回土豪哥抗告,仍准許查封土豪哥名下所有資產。高院裁定理由中痛批土豪哥「從未展現給付之誠意」。高院認爲,當時詢問律師,是否願意賠償家屬已經支出之醫療費、殯葬費,主動清償?但律師迴應判決確定後再據以給付,足見土豪哥迄今仍不願賠償家屬所受之任何損害。

另外高院也認爲,土豪哥持有加拿大護照,雖然現在羈押,但難保之後會具保停押;因此土豪哥「較諸其他國人更易出境。」高院審酌各項情事後,認爲土豪哥「有日後不能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准許查封財產。本案仍可向最高法院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