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兒少隱私部位 罰責更重

目前該案仍由慈濟醫院查證中。由網路爆料照片可看出病患私密處全被拍下,全量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建良說,若爆料內容屬實,由於沒有其他事證,護理師行爲應是無故竊錄病患的「身體隱私部位」,依法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若有涉及散佈,則爲非告訴乃論罪,縱使被害人不願提告追究,亦有刑事責任。

言品法律事務所律師劉文瑞則說,若查證屬實,這些護理師將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若拍攝目的是意圖營利的話,罰責更重;另外爆料指稱也有幼童受害,劉文瑞說,若屬實則恐觸犯特別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也會罰得更重。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因目前提供資料尚需進一步釐清,已派員前往該院瞭解,並責請該院即刻啓動調查,倘後續經查察相關事證如民衆所陳述,相關行爲恐涉及《醫療法》第72條不得無故泄漏病人病情及健康資訊,可處5萬元至25萬元罰鍰;以及《護理人員法》第35條護理人員於業務上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爲之規定,可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若情節重大涉及刑事責任者,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