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年齡18歲 近親禁婚

因《民法》規定異性婚男生須滿18歲、女生滿16歲,陳說,政院建議屆時將異性婚都修正爲18歲。

政院昨針對同性婚姻合法化舉行第第2次會議,敲定結婚年齡、禁婚親限制、結婚要件、財產製等議題,陳美伶會後向媒體說明內容。

關於結婚、訂婚年齡,陳美伶說,《兒童權利公約》中規範,滿18歲者纔不算兒童,且參考歐美各國都將結婚年齡訂爲18歲,因此將男女同志的結婚年齡也訂爲18歲,若未滿20歲就結婚,依現行《民法》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

陳美伶說,現行異性婚爲了種族健康與倫常考量,有限制近親結婚;在人工生殖爲合法之前,同性婚雖不會自然生育,沒有基因太近導致的繁衍問題;但考量倫常與平等概念,同性婚也將比照異性婚禁止六等親內結婚,也不會衍生「岳父跟女婿結婚、婆婆跟媳婦結婚」的狀況。

陳也說,至於婚姻形式要件,同性婚和異性婚一樣,都要書面、二位證人、戶政機關登記;《民法》規定不能人道可撤銷婚約,但法院實務上統計,近10年只有一件因不能人道而撤銷婚約的案件,考量同性婚本質與異性婚不同,遂不適用,未來異性婚也考慮將此法刪除。

陳美伶說,目前異性婚夫妻屬於「分別財產制」,各自的債務各自還,家庭生活費依能力共同負擔等,經討論後認爲應完全適用於同性婚配偶。

她補充,下週將聚焦討論同婚姓氏、貞操、住所等面向,如訂婚後若通姦可解除婚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