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陳柏翰?消防局駁:他要求所得捐公益+無商演行爲
桃園市消防員陳柏翰走紅後,日前受友人之邀,幫忙拍攝廣告,不過卻被報導指出,有人投訴認爲他屬公務人員身分,兼職拍廣告的行爲恐違法,嚴重的話可能會飯碗不保。對此消防局調查指出,此屬個人休假的友情贊助,且陳柏翰幫忙時還叮囑要將所得捐公益單位或賑災,並無商演行爲。
據《壹週刊》報導,陳柏翰爆紅後受到各界關注,雖然他目前仍在消防隊服務,也表明沒有意願踏入演藝圈,但接連被保養品及藥妝店廠商相中拍廣告(如下圖),販賣商品屬商業行爲,因此被人投訴「違法兼職」,表示他身爲公務人員,應該受到公務員服務法規範,加上4年前曾有一消防員替人拍婚紗照遭到停職的例子,若比照前例辦理,他恐怕飯碗不保。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24日表示,此案屬個人休假行爲,但仍待人事單位進一步調查,纔會有正式迴應。調查小組發現,部分報導內容非事實,仍然有待釐清。據部分調查指出,陳柏翰在個人休假,受到朋友邀約,因此友情贊助幫拍片,還表示一定要將所得全部捐給公益單位,因此也沒有報導中所形容的問題,但是否要到停職的問題,這要交由消防局人事單位處理。
目前陳柏翰本人臉書及個人粉絲團狀態低調,沒有多加回應。不過有網友到他粉絲團力挺,有人說,「那爲何民意代表拍廣告就可以」、「檢舉的人應該是嫉妒他」、「公務員、公教人員創業或兼職的一堆好嗎」;也有人指出,「搞不好在演藝圈大紅大紫,還不用冒生命危險」、「如果想轉換跑道,就先乖乖辦離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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