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後調解止紛爭 當場兌付促和諧
近日,陝西省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法院民事速裁庭法官王金金通過耐心疏導和傾情勸解,成功促成一起借款糾紛案件的調解。當事人在庭後自願達成調解協議,並進行當場兌付,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19年4月1日,被告劉某因資金週轉困難向原告米某借款共計20000元。然而在借款後,原告米某向被告劉某索要借款,被告劉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諉,原告米某無奈訴至寶塔區人民法院。由於雙方分歧較大,庭前調解未能成功,法官隨即組織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官王金金通過耐心疏導與細心傾聽,緩解了雙方的緊張關係,並以調解的方式解決這起糾紛。最終,被告劉某也是當場兌現了調解款項。
本案圓滿結束,寶塔區人民法院法官以平和、互利的調解方式化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爲社會和諧穩定添磚加瓦。
(中國日報陝西記者站 秦峰|郭峻如)
來源:中國日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