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所遭浙江證監局行政處罰,涉思創醫惠審計業務
北京商報訊(記者 馬換換 王蔓蕾)近日,浙江證監局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天健所")以及胡彥龍、徐莉麗、倪彬三名會計師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據悉,天健所爲思創醫惠(300078)2019年、2020年財務報表審計機構,併爲思創醫惠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事項提供審計驗證等服務。
浙江證監局表示,天健所在爲思創醫惠2019年、2020年財務報表審計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2019年、2020年《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違反了《證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第三款所述的"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行爲。簽字註冊會計師胡彥龍、徐莉麗、倪彬是天健所上述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天健所在爲思創醫惠公開發行可轉債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審計機構聲明、鑑證報告、審覈問詢函回覆、承諾函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違反了《證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第三款所述的"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行爲。簽字註冊會計師胡彥龍、徐莉麗是天健所上述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對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天健所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308.02萬元,並處以616.04萬元罰款;對胡彥龍、徐莉麗、倪彬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40萬元、2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