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祖父母找第二春 社工:可以「老婚」不要「老昏」

▲面對面「未婚聯誼」幫助男女找尋另一半。(圖/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在「祖父母節」前夕,有不少兒孫關心阿公阿嬤心靈健康,即使年過70,不少長者也希望再找「第二春」,社工認爲,失偶老人再婚好處多,兒孫應該樂觀其成,「老婚」很好,但不能「老昏」。

▲「第二春」團體聯誼,希望找老伴過下半生。(圖/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提供)

今年76歲的鄭董開着賓士車到桃園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希望徐乃義主任也替他找另一半,他表示,妻子15年前往生,他期望兒孫有美滿的家庭,如今連孫子也如願,他也該爲自己的人生着想,希望找一位女生身體健康,個性樂觀,可以一起遊山玩水的老伴,過愜意的後半輩人生。

資深社工徐乃義認爲「老婚」很好,但不能「老昏」。 (圖/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提供)

36年生的李姓婦人告訴徐乃義,她無法接受媒體出現老嫗字眼,她說自己精神體力都好,甚至也需求「夫妻生活」,所以除了鼓勵晚輩結婚外,也認爲自己不該孤獨過下半輩子,希望找一個人相陪。

徐乃義對長者積極追求自己的「第二春」抱持肯定,認爲不管任何年紀,都該享有美滿幸福的家庭生活,尤其兒孫獨立,日常生活更希望有人陪伴,白天快活相伴,晚上可以一起看電視追劇,當然互相體貼溫存,讓生活樂趣無比,生病甚至發生狀況時不怕「羅霈事件」發生。

不過,徐乃義也建議,長者要追求再婚,所謂「老婚」不是「老昏」,要理性、冷靜、慎重選擇,因爲人心不古,「老婚」很好,但也不能「昏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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