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摸透透!老闆喊「想要第二春」 女秘書打臉:都可以當我爸了

男子趁跟前女秘書獨處時,強吻對方,甚至撫摸對方私密處。(圖/Pixabay)

面對前僱主藉故親近甚至伸出狼爪,就該勇敢抵抗!一名離職的女秘書在任職期間工作表現不錯,還曾幫忙前僱主的女兒,安排出國留學事宜,女秘書離職後仍持續與前同事保持聯繫。2018年5月底,她利用午休時間到前公司找同事吃飯,剛好遇到這位前老闆,2人寒暄幾句之後,男僱主邀情她與其女兒一同用餐

過程中,這位前老闆不斷詢問對方,聚餐後是否能幫忙到友人家中領取他所購買的酒類,而這名女秘書爲了感謝他請客,於是答應。事後,2人一同將男方的女兒先送回大學宿舍,隨後纔到朋友家搬酒。

2人回到男僱主住處後,對方拿出英文課本,假藉要女秘書教他英文,隨後又稱隔着桌子不方便看爲由,要求女方到他身旁,並且向女秘書稱,可以每週二、四上課,但遭到婉拒。

未料,這名前故僱主卻拿出3000元強塞給她,要求女秘書以後上課就搭計程車,但女秘書堅持拒絕,而這時,男僱主卻突然將女秘書拉到身旁,隨後強行索吻。過程中,女方假藉肚子餓要去吃飯,但沒想到,2人準備離開時,這位男僱主竟又轉身抱住她,隨後伸手撫摸她胸部臀部等私密處。

這名女秘書事後提告,但一審法官審理時,被告矢口否認犯行,還自認女方接受她的追求,並稱他單身一人獨居,希望能有第二春,才親吻對方,而原告也沒有拒絕。不過,這說法被女秘書駁斥,原告表示,「對我來說,他和我爸的年紀差不多,我的年紀也跟她的女兒差不多,我對他的喜歡是對於長輩的喜歡和尊敬」。

法官審理後認爲,這名前僱主爲逞一己私慾,竟不顧原告掙扎、反對,強吻對方,造成她身心受創,同時否認犯行,因此將他判刑8個月。但男僱主不服提出上訴,並透過律師向女秘書道歉,也獲得原諒,二審法官因此給予緩刑3年,並須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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