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太粗糙」!金管會退回「境內基金績效費制」

金管會退回投信投顧公會的「境內基金績效費制」。(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投信投顧公會提案「境內基金可收取績效費機制」,被金管會在10月12日發文退回,並要求他們提出更周延、具體的評估

金管會證期副局長郭佳君今(15)日表示,沒有同意是因爲原提案不夠周延、具體,已要求投信投顧公會蒐集國外資料,針對收取基金績效費的實務做法、用在我國公募基金的必要性、收取方式如何制定等面向都詳細評估再做呈報;郭佳君也澄清,投信投顧公會是來函提案,但沒有提到媒體報導所說「暫時研議以6%爲門檻,然後可分潤績效獎勵在20%以內」。

據瞭解,「境內基金可收取績效費機制」是參考國外基金收取績效費,意即當基金賺錢時,基金公司可從淨值中收取一定比率的績效費用,但若隔天賠了,就必須將績效費還給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