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又勝一局!聯邦最高法院裁定他有“部分豁免權”丨分析

剛剛在辯論中“完勝”拜登的特朗普,7月1日又勝了一局。這一次是在司法上獲勝。

當天,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在涉嫌“干預2020年選舉”的聯邦案件中享有一定程度的刑事起訴豁免權,並指示下級法院重新考慮此案,確定哪些行爲是不能被起訴的“公職行爲”。

2020年總統大選,拜登擊敗特朗普,但特朗普不承認選舉結果,並採取了一些行動,比如給州選舉官員打電話要求“搞定選票”、慫恿議員不履行程序等。

2023年8月,美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官以4項刑事罪名起訴特朗普:密謀欺詐美國、密謀妨礙官方程序、妨礙及試圖妨礙官方程序、密謀侵犯他人權利。

特朗普對4項指控均表示不認罪並尋求上訴,聲稱總統享有刑事起訴的絕對豁免權。

今年2月,哥倫比亞特區(即美國首都華盛頓)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裁定,特朗普在“干預2020年選舉”案中不享有豁免權,可以被起訴。特朗普隨後向最高法院發起上訴。

聯邦最高法院現有9名大法官,6人爲保守派,3人爲自由派,保守派中有3人由特朗普在擔任總統期間提名。

7月1日,聯邦最高法院以6:3的結果做出裁決,認定特朗普在此案中有一定程度的豁免權。代表多數意見的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解釋,特朗普僅對其作爲總統在“公職行爲”的職責範圍內採取的行動享有豁免權。

裁決書說,總統並非凌駕於法律之上,但總統行使核心憲法權力時不得受到起訴,且其“公職行爲”應享有推定的豁免權,而該豁免權不適用於“非公職行爲”。但最高法院並未界定在此情況下何爲“公職行爲”,而將這一決定權交給了下級法院。

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一出,特朗普就在自己社交平臺“真實社交”上發帖,稱獲得“巨大勝利!”

對特朗普來說,這的確是個巨大勝利。原因有二:

第一,特朗普在相關的官司上有了巨大的活動餘地。

雖然聯邦最高法院稱,特朗普僅在公職行爲上有刑事豁免權,如果行爲是私人性質,則沒有豁免權。但在“干預選舉”過程中,哪些行爲屬於公職行爲,哪些屬於私人行爲,界限非常模糊,辯論空間巨大。可以預料在接下來下級法院對此進行辯論時,特朗普將處於有利地位。

而且,特朗普除了這起案件,還有另外兩起刑事訴訟案,分別是不當擁有機密文件,涉嫌煽動國會山騷亂,也都和他在任總統期間的行爲有關。特朗普可以引用這個“豁免權”,擴大到其他案件,很有希望逃過刑事審判。

也正是因爲這個原因,聯邦最高法院的裁定一出來,自由派就憤怒了,認爲這是讓總統凌駕於法律之上。

第二,特朗普可以放心去競選了。

雖然目前還不能說特朗普就能逃避刑事審判,畢竟下級法院也可能裁定他有些行爲不是公職行爲,所以仍有可能審判他。

但是這個辯論的時間會很長,幾乎不可能在四個月內完成,而四個月後美國大選就投票了。所以,特朗普現在可以放心了,除了封口費一案,其他案件不會在投票日之前開審。

而如果最高法院裁定他沒有豁免權,那麼幹擾選舉案、不當擁有機密文件案和國會山騷亂案都會在選舉前開審,那對特朗普的影響就太大了。

所以說,特朗普確實又贏了一局,而且這一局,比辯論那一局重要多了。

文丨羊城晚報國際評論員 錢克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