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聰明消費繪畫比賽 學習做聰明消費者

桃園市聰明消費繪畫比賽,學習做聰明消費者。(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2016聰明消費繪畫比賽頒獎典禮」,27日於市府舉行。市長鄭文燦於典禮中指出,消費者保護十分重要,每個得獎的同學都很不簡單,透過繪畫比賽讓大家更重視消費者保護議題,有正確的消費觀念,避開消費陷阱,讓每個市民朋友都能成爲「聰明的消費者」。

鄭文燦表示,每個人每天的消費行爲,都與消費者保護法息息相關,包括搭公車、看電影便利商店購物網路購物等。法務局舉辦聰明消費繪畫比賽,分爲國中組高中職組,透過比賽讓大家更重視消費者保護議題。以前的消費爭議大多在產地標示、有效期限添加物基本項目,現在的消費爭議較廣泛,包括房地產、網路消費、非正式通路消費等。

▲▼桃園市聰明消費繪畫比賽,學習做聰明消費者。(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尤其是網路購物,因爲網路世界特性,匿名、沒有國界時間的限制,倫理規範較難建立,造成許多網路購物糾紛。從郵購、電視購物到網路購物,實體商店的數量一直在減少,網路購物逐漸成爲主流,而宣導網路購物的知識就更爲重要,提醒消費者注意假網站及假訊息,避開網路購物的陷阱,保護自己的權益

法務局長周春櫻表示,爲了推廣消費教育,除了辦理各式消費教育宣導活動,今年結合經濟發展局、地政局體育局教育局共同舉辦「2016聰明消費繪畫比賽」,以食衣住行等消費應注意事項主題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高中職組選出特優5件、優等10件及佳作15件,共30件作品;國中組選出特優5件、優等7件及佳作15件,共27件作品。

特優、優等、佳作得獎者,各獲得超商商品禮券3,500元、2,000元、1,000元及獎狀指導老師也將給予獎勵或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