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居家檢疫及隔離已裁處26件 最高裁罰100萬!合計罰324萬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爲預防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民衆,擅自離開檢疫處所,依據裁罰原則,最高可處以100萬元,並依個案狀況保有行政裁量空間。統計至18日止共計裁處26件,分別爲1萬元3件、7萬元13件、10萬元4件、15萬元2件、20萬元3件、100萬元1件,共裁罰324萬元。
▲衛生局長王文彥報告桃園市公告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裁罰原則。(圖/市府提供)
衛生局指出,爲預防居家隔離或檢疫民衆擅離檢疫所處所造成社區傳播風險,依據裁罰原則,居家檢疫個案離開範圍5公里以內,可裁罰10萬至20萬元、居家隔離個案離開範圍5公里以內可裁罰20萬至30萬元;另兩者若重複違規或與他人接觸、搭乘大衆交通運輸依次數及違規情節,每次可加重裁處10萬至50萬元,最高可處以100萬元,並依個案狀況保有行政裁量空間。
衛生局提醒,因應國內境外移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數攀升,截至3月18日止累計100例確診個案,其中境外移入個案有83例,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3月19日零時起,限制所有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所有入境者皆需進行居家檢疫14天,呼籲居家隔離及檢疫民衆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勿擅離指定隔離及檢疫處所,如有違反規定者,將從重從嚴處辦,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衆若有相關防疫問題,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或衛生局24小時防疫專線:0800-033-35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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